農藥中的水含量是影響農藥品質的一個重要因素。為保證農藥有效成分的穩定性,或避免原(母)藥因含水量高而影響制劑加工,農藥中大部分劑型都需要控制水分指標。按照農藥登記產品規格,需要測定水分的農藥規格有原藥和母藥、固體制劑、液體制劑、種子處理制劑及其他制劑等幾類。
 
農藥水分測定方法準確與否直接影響農藥產品的合格與否,也影響著有效成分的穩定性,因此對水分國家標準進行修訂是十分必要的。我國農藥中水分標準發布于2001年,按照全國農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2020年標準制修訂計劃,我國對《農藥水分測定方法》進行了修訂。目前,《農藥水分測定方法》征集意見稿已經編制完成。
 
該標準描述了卡爾·費休法和共沸蒸餾法測定農藥水分的原理、試劑、儀器、實驗步驟和結果計算,適用于農藥原藥及其加工制劑中水分的測定。
 
該標準與 GB/T 1600-2001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刪除了卡爾·費休化學滴定法;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章節;
 
——增加了卡爾·費休容量法測定方法;
 
——修改了卡爾·費休-庫侖滴定儀器測定方法;
 
標準編制遵循“先進性、實用性、統一性、規范性”的原則,不僅盡可能與國際接軌,又注重標準的通用性、適用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在確保標準既保持技術上具有先進性的同時,又具有經濟上的合理性。相信該標準的出臺能為我國農藥行業發展提供助力,最終也讓農業發展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