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動物源食品的品質安全也日趨關注。雖然獸藥在防治動物疾病、改善畜產品質量等方面發揮著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要嚴格按照標準謹慎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蕞大殘留量》正式實施
日前,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三部門聯合發布的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自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代替了農業部公告第 235 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相關部分。
此次發布的標準涵蓋獸藥品種和限量數量大幅增加,如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規定了267種(類)獸藥在畜禽產品、水產品、蜂產品中的2191項殘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蓋了我國常用獸藥品種和主要食品動物及組織,這也標志著我國獸藥殘留標準體系建設進入新階段。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與農業部公告第 235 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相比,主要變化為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動物”的術語定義;阿維拉霉素等13種獸藥及殘留限量;阿苯達唑等28種獸藥的殘留限量;阿莫西林等15種獸藥的日允許攝入量;醋酸等73種允許用于食品動物,但不需要制定殘留限量的獸藥。修訂了乙酰異戊酰泰樂菌素等17種獸藥的中文名稱或英文名稱;安普霉素等9種獸藥的日允許攝入量;阿苯達唑等15種獸藥的殘留標志物;阿維菌素等29種獸藥的靶組織和殘留限量;阿莫西林等23種獸藥的使用規定。刪除了蠅毒磷的殘留限量和氨丙啉等6個允許用于食品動物,但不需要制定殘留限量的獸藥品種。此外,不再收載禁止藥物及化合物清單。
總的來說,新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的發布,進一步完善了獸藥品種和限量數量,使我國獸藥殘留標準體系建設進入新階段。與此同時,此次發布的標準或將利好食品檢測服務市場空間釋放,或將帶動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等農藥殘留分析儀和食品檢測儀器儀表及耗材的需求,繼而也為此后在抽檢工作中的獸藥殘留檢測提供了設備支持。
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附件: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