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山東省內建筑施工、市政建設施工、道路建設施工、水利建設施工等各類施工場地中顆粒物與噪聲在線監測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其他施工產生顆粒物與噪聲場所的顆粒物與噪聲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 50194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 50343 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 3096 聲環境質量標準》、《GA/T 670 安全防范系統雷電浪涌防護技術要求》、《HJ 653 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907 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DB 37/T XXXX 環境空氣 顆粒物的自動測定 β射線吸收法》、《HJ 664 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范(試行)》等等。
系統組成
在線監測系統由顆粒物在線監測儀、噪聲在線監測儀、氣象參數傳感器、音視頻監控單元、數據處理單元、信息終端等組成。
顆粒物在線監測儀
顆粒物在線監測儀由顆粒物樣品采集、流量控制、監測終端等組成,其技術參數應符合表1的要求。
噪聲在線監測儀
噪聲在線監測儀由全天候戶外傳聲器單元為主體的噪聲實時監測終端組成,其技術參數應符合表2的要求。
氣象參數傳感器
氣象參數傳感器主要用于記錄監測點位的氣象環境,由風向、風速、溫度、濕度傳感器組成。
音視頻監控單元
音視頻監控單元由錄音裝置、攝像機和云臺組成,用于對施工活動與管理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可根據設定閾值啟動自動錄音和采集現場視頻、圖片。
數據處理單元
數據處理單元由數據采集、傳輸和存儲組成,用于采集、存儲各種監測數據,并按后臺服務器指令定時向后臺服務器傳輸在線監測數據和設備的工作狀態。
信息終端
信息終端用于顆粒物和噪聲等各類監測數據的信息存儲,對監測結果進行判別、檢查、統計分析加工與展示,并具有自動報警和數據推送功能。
數據采集、傳輸、存儲與處理
數據采集與傳輸
顆粒物測量值應統一換算為 mg/m3;噪聲測量值以 1min 等效聲級 Leq(A)為統計單位。
應按傳輸指令要求實現數據傳輸與反控,滿足多臺在線監測儀的并發數據傳輸需求,數據通信
應符合 HJ 212 中的相關要求。
在線監測系統應具備自動及手動數據補傳功能。
在線監測系統應與城市管理部門聯網,監測數據與生態環境部門實時共享。
在線監測系統數據傳輸和聯網測試技術指標應符合表 4 要求。
數據統計分析與加工
通過信息終端對單個顆粒物與噪聲監測點查詢實時數據、歷史數據、曲線趨勢分析,可對任意多個監測點同時查詢、數據對比、排名分析、多圖表(折線圖、柱狀圖、餅圖)分析。
自動報警
可根據環境管理的要求,設定自動報警閾值,當監測點顆粒物小時均值或噪聲等效聲級超過報警閾值時,信息終端自動報警,通知相關管理部門。
數據推送
監測數據能夠推送到相關管理部門客戶端和手機移動端,客戶端和手機移動端可查看監測點位的GIS位置,進行數據的查詢與分析,自動接收報警。